中秋、国庆临近,鉴于“两节”期间人流、车流高度集中的特点,陵川公安交警大队提前研判部署,加大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,查处多起酒驾、无牌无证、驾驶
报废汽车上路的道路违法犯罪行为,确保“两节”期间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全、和谐、畅通的节日出行环境。
8月7日17时15分,崇文中队民警在例行检查中,发现一辆白色福田牌轻型普通货车未悬挂号牌且行迹可疑,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。当民警接近驾驶人时,闻到一股酒气,便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,测试结果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2.2毫克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民警令其出示证件,该驾驶人闪烁其词,在上网对其身份和车辆进行核实,发现其驾驶车辆竟然是强制报废汽车,在事实和证据面前,付某承认其犯罪事实。民警对付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,指出其饮酒驾驶和驾驶报废汽车的危害性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对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驾驶报废车两项违法行为,处以2000元罚款,并吊销其驾驶证,其驾驶的报废汽车被依法收缴。
交警温馨提示:佳节难逢,喝酒慎重。陪好亲朋,开心就行。高兴之余,千万注意酒后不要驾驶机动车,更不要无证驾驶报废汽车,为自己和家人营造一个安全、祥和的节日。